第99章 逃荒路上肩挑两房还被托孤?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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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煜中了三甲,赐同进士出身。
虽然不甚满意,但秦煜自认自己尽力了。
这么多年,他对自己的认识很清醒,心里是有那么一点遗憾,但他并不为难自己,得知被外放后,心里反倒松了口气。
“三甲?同进士?”
沈春桃不可置信,嘴里喃喃着,“不会的,不可能,男主怎么可能是同进士,男主应该高中状元才对,错了,全都错了。”
她拼命摇头,脑子里乱糟糟的,不想接受现实。
秦煜见亲娘这般模样,心有不忍,“娘,您不是应该早有心理准备?前面几次我名次都不高。”
不管是秀才还是举人,他名次都靠后,他不明白,这种情况下,他娘为什么还对他有那么高的期待。
“错了,都错了。”沈春桃又哭又笑,“小宝,你是状元,你应该是状元啊!”
天知道,她等这一天等了多久,她想靠儿子翻身,她想挣脱现有的困境,她想让人人都羡慕她,她有一个状元儿子。
夏灵曦再厉害,她的男人也只是榜眼而已。
沈春桃笑得比哭还难看,“小宝,你再考,再考一次,同进士没出息,要考就要考状元。”
闻言,秦煜脸黑了一瞬,同进士都是他彻夜苦读考回来的,他娘还嫌弃上了?
“小宝,你听娘的,只有状元才出息,只有状元才能光耀门楣,才能给你妹妹撑腰,以后你妹妹也能水涨船高,找的夫家能比现在高一个层次,小宝,你就当为了你妹妹的终身幸福,拼一把?好不好?”
沈春桃拼命摇晃着秦煜,眼睛死死盯着他,“小宝,你答应娘,答应娘啊!”
秦煜被晃得头晕,他娘真的疯了,状元是那么好考的吗?
她凭什么认为,以他的能力,再考一次,状元就是囊中之物。
“娘,您消停点吧!我不会再考了。”
“啊……”沈春桃崩溃大叫,“不行,小宝你要听我的,考状元才是你该走的路。”
“一定要考状元,考状元。”
秦煜瞧着,他娘这状态有点疯魔了。
“好好好,娘,我听您的,下次,下次我肯定能中状元。”秦煜安抚着她,等沈春桃冷静下来,还一脸淡定配合对方说话。
半个时辰后,秦煜终于脱离苦海。
再次出现,他满脸堆笑,“娘,院子里的花开了,我陪您赏花吧!”
提到花,沈春桃眼神一暗。
她知道夏灵曦擅长种花,凭着各种花茶,结交了不少人脉。
她怎么就没有这种能力呢!就…就好像后世人所说的那种,天生种植圣体,觉醒了木灵根。
“这花没什么……啊……”沈春桃被泼了一脸,血腥气过于浓厚,沈春桃一阵干呕。
“怎…怎么…怎么回事?”
她边问边吐。
秦煜给泼狗血的下人使个眼神,下人溜得飞快。
“娘,是猪血,别怕,您不是喜欢吃猪血吗?放心,不脏的。”
猪血?沈春桃皱着脸,她再喜欢吃也不能往身上泼啊!
“刚才那个下人呢?做事毛毛躁躁的,小宝,你去吧那人发卖了。”
“不行,发卖之前打三十大板,毛手毛脚的,做事太马虎了。”
秦煜敷衍道,“知道了娘。”
他仔细观察亲娘的一举一动,发现她没什么变化,皱了皱眉,难道是他多想了。
算了,可能娘就是太希望他出人头地了。
过了半个月,秦煜已经私底下跟邹家达成一致,便让亲娘帮忙上门提亲。
沈春桃虽然心有不满,但也没反对。
男主没中状元,先跟女主成亲也不错,先成家后立业嘛!说不定,两人成亲之后,男主事业就一路高歌猛进了呢!
沈春桃越想越乐,迫切的想把邹语嫣娶回来。
因此,她格外的好说话。
邹家除了邹语嫣,其他人都对这门婚事不怎么满意,无他,男方家条件实在太差。
无奈邹语嫣自己铁了心要嫁,那就嫁吧!
谁能想到,两个孩子,能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靠着狗洞,交流了那么多年。
这跟私相授受有什么区别?
不答应,邹语嫣还能嫁给别人吗?
只是庶女和同进士的婚礼,办的挺简单,聘礼和彩礼都不多,看上去甚至有点简陋。
看到女方带来的嫁妆,沈春桃很不满意,脸拉得老长。
同样的,看到男方送的聘礼,邹家人一肚子意见。
想说什么又没法说,因为当事人邹语嫣心甘情愿,一颗心全都铺在隔壁那小子身上了。
洞房之夜,男主天赋异禀,要了四回水。
沈春桃怒斥,“不要脸,勾人的小蹄子。”
翌日,敬茶之时,她故意为难邹语嫣,给的见面礼很是敷衍。
但邹语嫣没往心里去,她有情饮水饱。
沈春桃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,一口气堵在心口,出不得进不得。
难受得不行。
三朝回门后,沈春桃让秦煜就睡在书房,让他打起精神,再战一次。
为此,她还把其他三个孩子叫上,几人一直在秦煜身边念叨,状元,状元,状元。
秦煜头都大了。
外放的旨意一下,他迅速带着妻子溜了,同行的下人之中,就有之前泼狗血的那位。
“夫君,我们这样没问题吗?娘她会不会生气。”邹语嫣面上担忧,心里却高兴极了。
婆婆不喜欢她,能远离婆婆,就算去的地方再偏僻,她也甘之如饴。
秦煜搂着青梅竹马的妻子,“别担心,娘有弟弟妹妹照顾,没事的。”
他这是正常外放,又不是他主动请缨,娘会理解的…吧?!
沈春桃不理解,“啊……该死的老大……该死的邹语嫣。”
她咬牙切齿,竟然偷偷跑了。
故意不提前说,不就是怕她扣下邹语嫣吗?
呵呵!真是好样的。
她养了个好儿子。
骂骂咧咧半个月,沈春桃精气神都去了大半,“呜呜呜……有了媳妇就忘了娘,小宝,你怎么能抛弃娘……”
她真的伤心了。
这么多年过去,她早就把小宝当成亲儿子对待。
如今,亲儿子为了媳妇,对她这个亲娘不管不顾。
沈春桃心里苦。
“娘,要不我们去找大哥吧!”沈玉提议。
沈春桃眉头一皱,“你大哥去的那地方远得很,那犄角旮旯的地方,比京城差远了。”
要是去个繁华的府城,她二话不说就跟着去。
沈玉眼珠一转,“大哥是去当县令,官虽然不大,但在那个县里,大哥就是老大,咱去那边,谁敢看不起咱们。”
“娘,宁当鸡头不当凤尾。”
在京城,谁拿她当回事?
每次出去玩,她都要小心翼翼的,生怕碰到了贵人,惹祸上身。
她受够了这种日子,她要去大哥管辖的县城当千金大小姐。
闻言,沈春桃一愣,好像有点道理。
“娘,您想想啊!您过去,就是县城最大的,是老夫人,老太君,谁敢不敬您?说不定还要给您磕头行礼。”
“娘,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,不出意外,大哥大嫂肯定很快就会有孩子,您这个当婆婆的,不去看着点?”
“娘,去嘛去嘛!”沈玉一边说一边撒娇。
从小到大,娘都让大哥宠着她,可大哥对邹语嫣比对她好多了。
沈玉心有不忿,只能暗戳戳让亲娘对付邹语嫣。
至于针对自家大哥,她是不敢的,她能看清,这个家里,也就大哥最有出息,她能依靠的只有大哥。
要是把大哥惹恼了,她没好果子吃。
凭什么大哥有了出息,就把她们甩开,都是一家人,好处都让邹语嫣得了,她不甘心。
沈玉每天都在沈春桃耳边念叨,沈春桃终于下定决心,追上去。
沈玉兴奋极了。
三日后,一家四口出了京城。
【宿主,沈春桃一家都走了。】
【宿主,那本书有变化。】
小金有新发现,灵曦翻看,啧!她杀的那三个,没一个冤枉的。
前世,原主刚踏入京郊,就被刘氏的人认出来了。
那几天,刘氏在附近寺庙祈福,夜里就在自家庄子里歇息,谁知道,会看到一个跟丈夫十分相像的小孩。
因为原主时时刻刻护着小宝,有吃的也会第一时间喂给他,所以小宝没瘦的过于离谱,五官还能看出秦昌吉的影子。
刘氏一向细心,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。
经过查证,小宝就是她丈夫流落在外的儿子。
她没想着自己动手,而是故意在京中传播关于原主的流言。
她让人时时刻刻盯着原主,原主一进京,就有她安排的人,负责把那些话传进她耳朵里。
她不想让原主踏入京城,就在京郊待着,这样,秦家的事,也能在城外解决,不要传进京城,闹的满城风雨。
她并不希望小宝的存在,被所有人知道。
如她所愿,那些流言,足以让原主一个小姑娘知难而退,她不敢在京城闲逛,生怕有人对她指指点点,匆匆回了庄子上。
而刘氏还安排了另两波人,其中一波人就负责把小宝的存在透露给秦家二爷
另一波人则是把秦昌吉有亲儿子流落在外,但秦二爷要解决亲侄子的消息透露给秦昌吉。
刘氏忙的不可开交。
当晚,黑衣人夜袭农庄,原主跟小宝一起睡,小宝睡在里面,黑衣人把原主一刀割喉,正要解决小宝时,被后来的黑衣人拦住。
两方交手。
最后秦昌吉的人胜了。
为了亲儿子的安全,秦昌吉没有第一时间把小宝接回来,而是安排了人秘密照顾他,还有人教他读书习武。
在这过程中,邹语嫣和她不知道犯了什么错,被搭配到庄子上。
正好跟小宝成了邻居。
两人就这么认识了。
作为小宝的救命恩人,秦昌吉从来没想过报答原主,一个伯爷,就让原主草草下葬,还嫌弃原主没有保护好他儿子,让小宝受了惊。
可能在他眼里,原主就是个下人,听到儿子一口一个夏姨,他呵斥,“什么夏姨,不准再叫。”
一个名声毁了的女人,不应该出现在他儿子的口中。
幸好儿子还小,过些日子就忘了。
安顿好亲儿子,秦昌吉就在府中大开杀戒,先是刘氏因病去世,接着秦思齐不小心掉进荷花池,救上来后没了气。
之后他跟秦昌祥斗智斗勇,秦昌祥死了,他也再不能人道。
得知儿子死讯,老夫人也没活多久,郁郁而终。
而秦二夫人,跟这一世一样,离开了京城投奔大儿子。
不能人道,秦昌吉逐渐变态,名声也越来越差,能不出门就不出门。
后来的后来,小宝袭爵,娶了邹语嫣,男女主跟这一世一样,双向奔赴。
小金跳到灵曦肩上,“宿主,男主还算有良心,长大了就帮原主迁了坟,还立了长生牌。”
灵曦点点头,把书塞回花盘,“有沈春桃掺和,男女主感情还能一如既往吗?”
她好奇,好奇就让小金随时盯着。
之后的日子里,小金隔三差五就汇报男女主的动态。
“宿主,邹语嫣怀孕了,沈春桃要给秦煜纳妾,秦煜拒绝了。”
“宿主,沈春桃帮她身边的大丫鬟爬儿子的床,气得邹语嫣早产了,邹语嫣生了个女娃,沈春桃说女娃是赔钱货,丫头片子。”
“秦煜生气,禁了他亲娘的足,把那丫鬟发卖了,邹语嫣坐了个安生的月子。”
“沈春桃想让把沈玉嫁给知府家大公子,秦煜骂她白日做梦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”
“沈玉去给知府家大公子当妾了,贵妾。”
“宿主,沈玉好会宅斗,各种药,各种陷害,各种小手段,大公子不行啊!被沈玉迷惑了。”
“啧啧啧!原来是沈春桃教的,出嫁前,沈春桃就每天给沈玉上课,把她从电视里看到的宫斗剧都说给沈玉听,沈玉听得可认真了,小小宅斗,手到擒来。”
“沈玉每天斗志昂扬,像只骄傲的大公鸡,嗷嗷的。”
“沈春桃又催生了,邹语嫣生了个男娃,沈春桃想亲自照看孙子。”
“可惜儿子儿媳都不同意,沈春桃气到绝食。”
“宿主,这娘们不老实,夜里偷偷吃糕点呢!”
“秦煜也没信,沈春桃身边伺候的人都听他的,他想知道亲娘一天都干了什么,随时有人汇报。”
“绝食不管用,沈春桃一哭二闹三上吊。”
“宿主,啊啊啊啊……沈春桃嘎了,我的天,这糟心婆娘,真把自己吊死了。”
小金不敢置信,“这是……玩脱了?”
灵曦无语,“死的也太草率了点。”
小金,“可不是。”
秦煜也不敢相信,他娘就这么死了?
这这这……
沈春桃死了,秦家最伤心就是沈玉了。
她娘可是她的军师,怎么就突然走了呢!
沈玉大哭一场,斗志更高了,她握着拳头,“我要好好活着,活得漂亮,让娘在九泉之下安心。”
至于沈春桃另外两个儿子,也不是不伤心,娘虽然对他们没那么上心,但也没不管他们。
秦煜对两个弟弟也仁至义尽,他作为长子,没要家里的全部家产,而是和兄弟姐妹平分,弟弟妹妹也感激他,成亲分出去后,也把关系维护的不错。
自从沈春桃死后,灵曦就不再关注男女主。
她有自己的事业,铺子有人打理,她就偶尔查查账,再出些点子。
更多的心思放在改良农作物上。
许是有她的影响,小儿子对这方面也挺感兴趣,不过,他主要研究改进农用机械。
大儿子呢!跟他爹爹一样,饱读诗书,满腹经纶,一看就是参加科举的好面子。
三儿子倒是更喜欢习武,一心想征战沙场,要是没战可打,闯荡江湖也不错。
因此,灵曦更加严厉教导他,生怕他哪天不小心丢了小命。
唯一的女儿则是喜欢上摆弄花草,她跟灵曦不一样,她就是天生的种植圣体。
种什么活什么。
而且种出来的花草树木瓜果蔬菜都格外有生气,明显能看出区别。
灵曦把花茶的制作方法全都教给她,她会融会贯通,举一反三,是个好学生。
孩子的教育,陆长清也参与其中,每天除了上值,他最期待的就是回家,家里有他最爱的人。
知道妻子喜欢听他弹琴,陆长清苦练琴艺,人到中年,他一手琴艺出神入化,令人拍案叫绝。
六十岁,陆长清退出朝堂,早在几年前,他被圣上钦点其入阁,擢升内阁大学士。
入朝为官几十载,余下的日子,他只想陪着夫人。
趁着腿脚利索,夫妻俩出了京城,直奔江南。
一路走走停停。
十年后。
“娘,爹,你们终于回来了。”
“娘,我想你。”
“爹,您老了点,娘还是那么优雅。”
“爹娘,咱们回家吧!”
“好,回家……”
这一世,灵曦活到八十九岁,在即将满九十岁的前一天离开了人世。
她还想再苟一天的,可惜。
陆长清比她早走一天,还说再挺两天不是问题,啧!高估自己了吧!
夫妻俩一辈子恩爱,是京城里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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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不甚满意,但秦煜自认自己尽力了。
这么多年,他对自己的认识很清醒,心里是有那么一点遗憾,但他并不为难自己,得知被外放后,心里反倒松了口气。
“三甲?同进士?”
沈春桃不可置信,嘴里喃喃着,“不会的,不可能,男主怎么可能是同进士,男主应该高中状元才对,错了,全都错了。”
她拼命摇头,脑子里乱糟糟的,不想接受现实。
秦煜见亲娘这般模样,心有不忍,“娘,您不是应该早有心理准备?前面几次我名次都不高。”
不管是秀才还是举人,他名次都靠后,他不明白,这种情况下,他娘为什么还对他有那么高的期待。
“错了,都错了。”沈春桃又哭又笑,“小宝,你是状元,你应该是状元啊!”
天知道,她等这一天等了多久,她想靠儿子翻身,她想挣脱现有的困境,她想让人人都羡慕她,她有一个状元儿子。
夏灵曦再厉害,她的男人也只是榜眼而已。
沈春桃笑得比哭还难看,“小宝,你再考,再考一次,同进士没出息,要考就要考状元。”
闻言,秦煜脸黑了一瞬,同进士都是他彻夜苦读考回来的,他娘还嫌弃上了?
“小宝,你听娘的,只有状元才出息,只有状元才能光耀门楣,才能给你妹妹撑腰,以后你妹妹也能水涨船高,找的夫家能比现在高一个层次,小宝,你就当为了你妹妹的终身幸福,拼一把?好不好?”
沈春桃拼命摇晃着秦煜,眼睛死死盯着他,“小宝,你答应娘,答应娘啊!”
秦煜被晃得头晕,他娘真的疯了,状元是那么好考的吗?
她凭什么认为,以他的能力,再考一次,状元就是囊中之物。
“娘,您消停点吧!我不会再考了。”
“啊……”沈春桃崩溃大叫,“不行,小宝你要听我的,考状元才是你该走的路。”
“一定要考状元,考状元。”
秦煜瞧着,他娘这状态有点疯魔了。
“好好好,娘,我听您的,下次,下次我肯定能中状元。”秦煜安抚着她,等沈春桃冷静下来,还一脸淡定配合对方说话。
半个时辰后,秦煜终于脱离苦海。
再次出现,他满脸堆笑,“娘,院子里的花开了,我陪您赏花吧!”
提到花,沈春桃眼神一暗。
她知道夏灵曦擅长种花,凭着各种花茶,结交了不少人脉。
她怎么就没有这种能力呢!就…就好像后世人所说的那种,天生种植圣体,觉醒了木灵根。
“这花没什么……啊……”沈春桃被泼了一脸,血腥气过于浓厚,沈春桃一阵干呕。
“怎…怎么…怎么回事?”
她边问边吐。
秦煜给泼狗血的下人使个眼神,下人溜得飞快。
“娘,是猪血,别怕,您不是喜欢吃猪血吗?放心,不脏的。”
猪血?沈春桃皱着脸,她再喜欢吃也不能往身上泼啊!
“刚才那个下人呢?做事毛毛躁躁的,小宝,你去吧那人发卖了。”
“不行,发卖之前打三十大板,毛手毛脚的,做事太马虎了。”
秦煜敷衍道,“知道了娘。”
他仔细观察亲娘的一举一动,发现她没什么变化,皱了皱眉,难道是他多想了。
算了,可能娘就是太希望他出人头地了。
过了半个月,秦煜已经私底下跟邹家达成一致,便让亲娘帮忙上门提亲。
沈春桃虽然心有不满,但也没反对。
男主没中状元,先跟女主成亲也不错,先成家后立业嘛!说不定,两人成亲之后,男主事业就一路高歌猛进了呢!
沈春桃越想越乐,迫切的想把邹语嫣娶回来。
因此,她格外的好说话。
邹家除了邹语嫣,其他人都对这门婚事不怎么满意,无他,男方家条件实在太差。
无奈邹语嫣自己铁了心要嫁,那就嫁吧!
谁能想到,两个孩子,能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靠着狗洞,交流了那么多年。
这跟私相授受有什么区别?
不答应,邹语嫣还能嫁给别人吗?
只是庶女和同进士的婚礼,办的挺简单,聘礼和彩礼都不多,看上去甚至有点简陋。
看到女方带来的嫁妆,沈春桃很不满意,脸拉得老长。
同样的,看到男方送的聘礼,邹家人一肚子意见。
想说什么又没法说,因为当事人邹语嫣心甘情愿,一颗心全都铺在隔壁那小子身上了。
洞房之夜,男主天赋异禀,要了四回水。
沈春桃怒斥,“不要脸,勾人的小蹄子。”
翌日,敬茶之时,她故意为难邹语嫣,给的见面礼很是敷衍。
但邹语嫣没往心里去,她有情饮水饱。
沈春桃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,一口气堵在心口,出不得进不得。
难受得不行。
三朝回门后,沈春桃让秦煜就睡在书房,让他打起精神,再战一次。
为此,她还把其他三个孩子叫上,几人一直在秦煜身边念叨,状元,状元,状元。
秦煜头都大了。
外放的旨意一下,他迅速带着妻子溜了,同行的下人之中,就有之前泼狗血的那位。
“夫君,我们这样没问题吗?娘她会不会生气。”邹语嫣面上担忧,心里却高兴极了。
婆婆不喜欢她,能远离婆婆,就算去的地方再偏僻,她也甘之如饴。
秦煜搂着青梅竹马的妻子,“别担心,娘有弟弟妹妹照顾,没事的。”
他这是正常外放,又不是他主动请缨,娘会理解的…吧?!
沈春桃不理解,“啊……该死的老大……该死的邹语嫣。”
她咬牙切齿,竟然偷偷跑了。
故意不提前说,不就是怕她扣下邹语嫣吗?
呵呵!真是好样的。
她养了个好儿子。
骂骂咧咧半个月,沈春桃精气神都去了大半,“呜呜呜……有了媳妇就忘了娘,小宝,你怎么能抛弃娘……”
她真的伤心了。
这么多年过去,她早就把小宝当成亲儿子对待。
如今,亲儿子为了媳妇,对她这个亲娘不管不顾。
沈春桃心里苦。
“娘,要不我们去找大哥吧!”沈玉提议。
沈春桃眉头一皱,“你大哥去的那地方远得很,那犄角旮旯的地方,比京城差远了。”
要是去个繁华的府城,她二话不说就跟着去。
沈玉眼珠一转,“大哥是去当县令,官虽然不大,但在那个县里,大哥就是老大,咱去那边,谁敢看不起咱们。”
“娘,宁当鸡头不当凤尾。”
在京城,谁拿她当回事?
每次出去玩,她都要小心翼翼的,生怕碰到了贵人,惹祸上身。
她受够了这种日子,她要去大哥管辖的县城当千金大小姐。
闻言,沈春桃一愣,好像有点道理。
“娘,您想想啊!您过去,就是县城最大的,是老夫人,老太君,谁敢不敬您?说不定还要给您磕头行礼。”
“娘,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,不出意外,大哥大嫂肯定很快就会有孩子,您这个当婆婆的,不去看着点?”
“娘,去嘛去嘛!”沈玉一边说一边撒娇。
从小到大,娘都让大哥宠着她,可大哥对邹语嫣比对她好多了。
沈玉心有不忿,只能暗戳戳让亲娘对付邹语嫣。
至于针对自家大哥,她是不敢的,她能看清,这个家里,也就大哥最有出息,她能依靠的只有大哥。
要是把大哥惹恼了,她没好果子吃。
凭什么大哥有了出息,就把她们甩开,都是一家人,好处都让邹语嫣得了,她不甘心。
沈玉每天都在沈春桃耳边念叨,沈春桃终于下定决心,追上去。
沈玉兴奋极了。
三日后,一家四口出了京城。
【宿主,沈春桃一家都走了。】
【宿主,那本书有变化。】
小金有新发现,灵曦翻看,啧!她杀的那三个,没一个冤枉的。
前世,原主刚踏入京郊,就被刘氏的人认出来了。
那几天,刘氏在附近寺庙祈福,夜里就在自家庄子里歇息,谁知道,会看到一个跟丈夫十分相像的小孩。
因为原主时时刻刻护着小宝,有吃的也会第一时间喂给他,所以小宝没瘦的过于离谱,五官还能看出秦昌吉的影子。
刘氏一向细心,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。
经过查证,小宝就是她丈夫流落在外的儿子。
她没想着自己动手,而是故意在京中传播关于原主的流言。
她让人时时刻刻盯着原主,原主一进京,就有她安排的人,负责把那些话传进她耳朵里。
她不想让原主踏入京城,就在京郊待着,这样,秦家的事,也能在城外解决,不要传进京城,闹的满城风雨。
她并不希望小宝的存在,被所有人知道。
如她所愿,那些流言,足以让原主一个小姑娘知难而退,她不敢在京城闲逛,生怕有人对她指指点点,匆匆回了庄子上。
而刘氏还安排了另两波人,其中一波人就负责把小宝的存在透露给秦家二爷
另一波人则是把秦昌吉有亲儿子流落在外,但秦二爷要解决亲侄子的消息透露给秦昌吉。
刘氏忙的不可开交。
当晚,黑衣人夜袭农庄,原主跟小宝一起睡,小宝睡在里面,黑衣人把原主一刀割喉,正要解决小宝时,被后来的黑衣人拦住。
两方交手。
最后秦昌吉的人胜了。
为了亲儿子的安全,秦昌吉没有第一时间把小宝接回来,而是安排了人秘密照顾他,还有人教他读书习武。
在这过程中,邹语嫣和她不知道犯了什么错,被搭配到庄子上。
正好跟小宝成了邻居。
两人就这么认识了。
作为小宝的救命恩人,秦昌吉从来没想过报答原主,一个伯爷,就让原主草草下葬,还嫌弃原主没有保护好他儿子,让小宝受了惊。
可能在他眼里,原主就是个下人,听到儿子一口一个夏姨,他呵斥,“什么夏姨,不准再叫。”
一个名声毁了的女人,不应该出现在他儿子的口中。
幸好儿子还小,过些日子就忘了。
安顿好亲儿子,秦昌吉就在府中大开杀戒,先是刘氏因病去世,接着秦思齐不小心掉进荷花池,救上来后没了气。
之后他跟秦昌祥斗智斗勇,秦昌祥死了,他也再不能人道。
得知儿子死讯,老夫人也没活多久,郁郁而终。
而秦二夫人,跟这一世一样,离开了京城投奔大儿子。
不能人道,秦昌吉逐渐变态,名声也越来越差,能不出门就不出门。
后来的后来,小宝袭爵,娶了邹语嫣,男女主跟这一世一样,双向奔赴。
小金跳到灵曦肩上,“宿主,男主还算有良心,长大了就帮原主迁了坟,还立了长生牌。”
灵曦点点头,把书塞回花盘,“有沈春桃掺和,男女主感情还能一如既往吗?”
她好奇,好奇就让小金随时盯着。
之后的日子里,小金隔三差五就汇报男女主的动态。
“宿主,邹语嫣怀孕了,沈春桃要给秦煜纳妾,秦煜拒绝了。”
“宿主,沈春桃帮她身边的大丫鬟爬儿子的床,气得邹语嫣早产了,邹语嫣生了个女娃,沈春桃说女娃是赔钱货,丫头片子。”
“秦煜生气,禁了他亲娘的足,把那丫鬟发卖了,邹语嫣坐了个安生的月子。”
“沈春桃想让把沈玉嫁给知府家大公子,秦煜骂她白日做梦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”
“沈玉去给知府家大公子当妾了,贵妾。”
“宿主,沈玉好会宅斗,各种药,各种陷害,各种小手段,大公子不行啊!被沈玉迷惑了。”
“啧啧啧!原来是沈春桃教的,出嫁前,沈春桃就每天给沈玉上课,把她从电视里看到的宫斗剧都说给沈玉听,沈玉听得可认真了,小小宅斗,手到擒来。”
“沈玉每天斗志昂扬,像只骄傲的大公鸡,嗷嗷的。”
“沈春桃又催生了,邹语嫣生了个男娃,沈春桃想亲自照看孙子。”
“可惜儿子儿媳都不同意,沈春桃气到绝食。”
“宿主,这娘们不老实,夜里偷偷吃糕点呢!”
“秦煜也没信,沈春桃身边伺候的人都听他的,他想知道亲娘一天都干了什么,随时有人汇报。”
“绝食不管用,沈春桃一哭二闹三上吊。”
“宿主,啊啊啊啊……沈春桃嘎了,我的天,这糟心婆娘,真把自己吊死了。”
小金不敢置信,“这是……玩脱了?”
灵曦无语,“死的也太草率了点。”
小金,“可不是。”
秦煜也不敢相信,他娘就这么死了?
这这这……
沈春桃死了,秦家最伤心就是沈玉了。
她娘可是她的军师,怎么就突然走了呢!
沈玉大哭一场,斗志更高了,她握着拳头,“我要好好活着,活得漂亮,让娘在九泉之下安心。”
至于沈春桃另外两个儿子,也不是不伤心,娘虽然对他们没那么上心,但也没不管他们。
秦煜对两个弟弟也仁至义尽,他作为长子,没要家里的全部家产,而是和兄弟姐妹平分,弟弟妹妹也感激他,成亲分出去后,也把关系维护的不错。
自从沈春桃死后,灵曦就不再关注男女主。
她有自己的事业,铺子有人打理,她就偶尔查查账,再出些点子。
更多的心思放在改良农作物上。
许是有她的影响,小儿子对这方面也挺感兴趣,不过,他主要研究改进农用机械。
大儿子呢!跟他爹爹一样,饱读诗书,满腹经纶,一看就是参加科举的好面子。
三儿子倒是更喜欢习武,一心想征战沙场,要是没战可打,闯荡江湖也不错。
因此,灵曦更加严厉教导他,生怕他哪天不小心丢了小命。
唯一的女儿则是喜欢上摆弄花草,她跟灵曦不一样,她就是天生的种植圣体。
种什么活什么。
而且种出来的花草树木瓜果蔬菜都格外有生气,明显能看出区别。
灵曦把花茶的制作方法全都教给她,她会融会贯通,举一反三,是个好学生。
孩子的教育,陆长清也参与其中,每天除了上值,他最期待的就是回家,家里有他最爱的人。
知道妻子喜欢听他弹琴,陆长清苦练琴艺,人到中年,他一手琴艺出神入化,令人拍案叫绝。
六十岁,陆长清退出朝堂,早在几年前,他被圣上钦点其入阁,擢升内阁大学士。
入朝为官几十载,余下的日子,他只想陪着夫人。
趁着腿脚利索,夫妻俩出了京城,直奔江南。
一路走走停停。
十年后。
“娘,爹,你们终于回来了。”
“娘,我想你。”
“爹,您老了点,娘还是那么优雅。”
“爹娘,咱们回家吧!”
“好,回家……”
这一世,灵曦活到八十九岁,在即将满九十岁的前一天离开了人世。
她还想再苟一天的,可惜。
陆长清比她早走一天,还说再挺两天不是问题,啧!高估自己了吧!
夫妻俩一辈子恩爱,是京城里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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