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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逃荒路上肩挑两房还被托孤?11

    离京城还有几十里的地方,有官兵等在这里,专门分配逃荒而来的灾民。

    一一查看文书,确定过后,溪头村生命力顽强,只折损了少量老人和孩子以及身体本就虚弱的女人,大部分人都活着到达了目的地。

    令人惊讶的是,人丁兴旺的几户人家,生存能力还不如那群孤寡弱势群体。

    人家要么是孤儿,要么是被父母兄弟赶出来的小夫妻,要么是死了男人的老弱妇孺。

    竟然全须全尾,一个都没死。

    而那些口口声声大家庭,齐心协力过好日子,实际上呢!女人死了一多半,身体不好的孩子也被放弃了。

    有的老人威信力在逃荒路上日渐不足,最后也是被抛弃的命。

    能活下来的,都是心狠之人。

    人生地不熟,官兵也没将人打散,而是划了块地方,让溪头村的村民安置。

    象征性给点安置费,不多,平摊下来,一人不到半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算意外之喜了,之前都没想过能有安家费。

    有人提出不想就地安家,而是想投靠亲朋好友的,官兵也同意,只要不是故意捣乱,且身上有银子,你想在哪安家都行。

    沈春桃就不想在这安家,她可不想当一辈子村姑,她得去京城。

    没有停留,沈春桃带着小宝,直奔京城。

    而灵曦先她一步,已经入京。

    别说,京城真繁华啊!跟逃荒路上见到的城镇景象,简直是一个天上,一个地上。

    都说先敬罗衫再敬人,灵曦是特意梳洗打扮过才进京的,一身青色素面窄袖衣衫,装束简洁无繁复首饰,只在发间插上一根质地清透的发簪,气质清冷利落。

    她独自一人,先找了间客栈住下来。

    再用黄金换些银子。

    有了银子,灵曦找到客栈掌柜询问哪家牙行比较靠谱,正好,离客栈最近的那家就是。

    只看了三栋宅子,灵曦就拍板定下,位于南城一座二进四合院。

    东富西贵,南贫北贱。

    整体叫‘南贫’,指城南天桥,永定门外是贫民窟,正阳门,宣武门外临街片区,非但不穷,反而是全城市井商业区,酒楼,集市,书铺,小吃铺连片,还有热闹的夜市。

    特别是宣武门外琉璃厂一带,文人多,安静文雅,适合安家。

    灵曦买的宅子就在这块,花了八百两。

    买了宅子,就要买下人,灵曦一共买下十人。

    两个丫鬟取名知书和云棋,专门侍候灵曦的衣食起居。

    两个仆妇没改名,还是叫她们自己的名字,翠华和绿萍,两人负责厨房。

    翠华是厨娘,绿萍给她打下手。

    其余四人分别叫春花、秋月、夏蝉、冬雪,负责洒扫和花草。

    覃海是个高壮的汉子,吃得多,也是逃荒来的,本就被家里压榨,还没给他娶媳妇,就碰到灾荒,一家子,就他一人活下来。

    赚的还不够填饱肚子,只能自卖自身,在牙行白吃白喝十来天,牙行主事恨自己看走眼,幸好被灵曦看上,不然牙行主事非得气死。

    覃海负责看门,剩下一个叫周大树,人很机灵,就负责赶车。

    虽然有卖身契,灵曦还是一人拍了张忠心符。

    马车也得买,骡子是用不上了,让它乖乖待在空间里吧!以后再有机会,就让它出来耍耍。

    这十个下人,灵曦花了一百两,打包价。

    春夏秋冬是最便宜的,算是粗使丫鬟,不认字,其次翠华和绿萍,说是会做饭,手艺也只是一般般,还得灵曦调教。

    再就是覃海和周大树。

    最贵的是知书和云棋,两人不仅识字,还会算账管家女红。

    之所以在牙行,也是有原因的。

    原来两人伺候的是大官家的少爷,帮忙管着少爷的院子,谁知道有个丫鬟心大了,想当少爷的妾,下药爬床。

    差点把少爷身子骨折腾坏了。

    夫人一气之下,把少爷院子里的丫鬟都发卖了。

    退了房,乔迁新居,灵曦也算是在京城安顿下来。

    【宿主,沈春桃到京城了。】

    灵曦一看转播,喔嚯,她还是住进前世原主借住的那个小庄子里了。

    “她就不怕走原主老路?”

    【不怕!她更怕改变男主未来轨迹,怕因为她灵机一动,男主无法认祖归宗。】

    【宿主,你别忘了,沈春桃跟原主不一样,原主年纪小,一看就是个小姑娘,而沈春桃一看就是生养过的妇人。】

    是啊!原主一看就是小姑娘,可不妨碍有些人睁眼说瞎话,抹黑她的名声。

    沈春桃确实是怕一丁点改变,就会导致小宝无法认祖归宗。

    但一想到夏灵曦的下场,她就忍不住一哆嗦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,她得谨慎谨慎再谨慎。

    成功借住后,沈春桃蠢蠢欲动,带着小宝往山上跑,果不其然,男主光环真的有用,母子俩挖到一株人参。

    有了一次,就有第二次。

    沈春桃把小宝当寻宝鼠用,成天往山上跑,很快,小庄子管事不乐意了。

    这妇人一看就收获不小,却一点好处不肯给,除了借住费,一点好处不肯往外掏,哪有这么好的事。

    “沈娘子,你手里的人参,我可以给你个好价钱,只看你愿不愿意割爱了。”

    沈春桃心脏扑通扑通狂跳,她都这么小心了,还能被人发现?

    这人该不会派人跟着她吧?

    沈春桃越想越害怕,这吃人的古代,她生怕哪天出现个贵人,要了她的小命。

    不行,小宝必须提前认祖归宗。

    “行,人参可以卖你,但你得帮我一个忙。”

    管事的眉头一皱,“你先说说,我只是个小庄子的管事,帮不上什么大忙。”

    沈春桃摆摆手,“你肯定能帮。”

    她压低声音,“你帮我去宣平伯府传个话,我要见伯爷一面。”

    管事的瞪大眼睛,“伯爷是什么人,也是你说想见就见的?”

    他上下打量着沈春桃,普普通通一妇人,没什么特别的啊!

    应该不是伯爷养的外室。

    沈春桃被他看得恼怒,“你再乱看,小心伯爷治你的罪。”

    她可是伯爷的女人,伯府继承人的亲娘,怎么能被一下人随便打量。

    管事的被她这态度惊到了,难不成真是伯爷流落在外的女人?

    “一句话,你到底答不答应?”沈春桃怒气冲冲。

    管事的还有点犹豫,沈春桃一拍桌子,“我儿子可是伯爷亲儿子,你还不快去找伯爷来认子归宗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管事的张大嘴巴。

    “你不信,你看看我儿子那张脸,你还不信?”

    为了添加可信度,沈春桃开始长篇大论,从她跟伯爷的如何偶遇,她如何救人,伯爷感激她,他们如何暗生情愫,但碍于世俗两人不能在一起。

    再讲述她如何千辛万苦,千难万险把孩子带到京城,就为了有生之年父子能团聚。

    讲着讲着,沈春桃还流泪了。

    管事的听得嘴角抽抽,仔细回忆,又让人把小宝叫来,确实有五分相像,管事的挥挥手,让人把小宝带下去,“此事我会禀告伯府,你且安心等候。”

    “不得耽误,快去快回。”沈春桃等不及了,她想过好日子,过有人侍候,呼风唤雨的好日子。

    “人参给我吧!”

    “这么大的消息,你还惦记人参?”沈春桃不可置信。

    是人参重要,还是小主子重要?

    管事的脸色不变,“我只是个小庄子的管事,是见不到伯爷的,有了人参,才好往上面递话。”

    “小主子的事兹事体大,我总不能随便说出去,万一有人嘴上没把门,被人听去,小主子就危险了。”

    沈春桃恍然大悟,“你说的对。”

    是她疏忽了。

    沈春桃把人参给他,心里疼的直抽抽。

    “你可得保管好,务必要亲手交给伯爷。”

    “放心。”管事的点头。

    完成一件大事,沈春桃长舒一口气,也不往山上跑了,就等着伯爷来接她们母子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伯爷还有儿子流落在外?”

    上首的座椅上坐着一位夫人,一身绫罗衣衫,气度雍容高贵,眉眼皆是世家主母的端庄。

    只是面色泛着淡淡的病白,不见血色,肩头微微向内敛着,片刻便抬手掩住唇,低低咳上几声。

    “是,小公子年三岁,与亲娘沈氏一起逃荒而来。”管事的态度恭敬,头都不敢抬。

    夫人敛眉细想,那一年伯爷确实离开过京城,是去替二皇子办差,回来时身上也确实有伤。

    为此,伯爷连着一个月都宿在书房。

    但不妨碍他在书房宠幸丫鬟。

    那也是他伤好的差不多才宠幸的,现在想来,伯爷是真不要命啊!

    刚受伤没几天就把人给睡了,还留了种。

    “行,本夫人知道了,你暂时跟沈氏周旋着,就说伯爷公务繁忙,让她们好好在庄子上待着,等着伯爷去接。”

    夫人轻咳两声,揉了揉眉心,“此事不宜声张,不要让那母子随意走动。”

    “不该管的事别管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管事的神色恭敬。

    从伯府离开,他直接出了城,从头到尾,他都没打算去见伯爷。

    只因,他的主子只有夫人一人。

    宣平伯府当家人姓秦,名秦昌吉,娶妻刘氏,刘氏是继妻,出自商贾。

    秦昌吉第一任夫人姓杨,出身清流。

    两人育有一子一女,杨氏占有欲强,一生下儿子,就找各种由头,把几个妾室整没了。

    紧接着,妾室生下的孩子也没了。

    秦昌吉知道是她干的吗?知道,但他明面上没有任何动作,私底下却把嫡子捧得不知天高地厚,嫡子小小年纪就出入风月场所,跟京城有名的纨绔小王爷争夺花魁,被砸破脑袋。

    没了儿子,杨氏萎靡不振,郁郁而终。

    过了两年,秦昌吉娶了继室,便是出身商贾的刘氏。

    也是在原配死之后,秦昌吉才发现,宣平伯府已经成了空架子,入不敷出,摇摇欲坠。

    没办法,他只能娶个有钱的妻子回来。

    刘家确实有钱,不是一般的有钱。

    可以说全国,除了楼家和江家,也就刘家最有钱。

    不仅有钱,刘氏长得花容月貌,还比秦昌吉小很多,完全是老年吃嫩草。

    没办法,士农工商,谁让刘家是商贾呢!

    秦昌吉看不起刘氏,又需要刘氏的银子,每次面对她,都特别别扭。

    刘氏又不是傻子,自然是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她不图人,只想要个儿子,以后有个依靠。

    谁知,这男人欺人太甚,竟然给她下绝子药,又让妾室生了孩子抱给她养。

    刘氏气的半死,自知伯府靠不住,就让娘家再寻个靠山,同时将嫁妆转移,不让伯府占一丁点便宜。

    秦昌吉怒不可遏,恨不得休了她。

    日夜耕耘,想生个儿子出来,可惜一直没能如愿。

    伯府没有继承人,秦昌吉只能过继弟弟的儿子,也就是如今的伯府大公子秦敬之。

    刘氏没想过自己动手,而是不动声色把消息传入秦昌祥耳中,等秦昌祥即将动手时,再让秦昌吉得知真相。

    “不留活口。”秦昌祥声音冰冷。

    这伯府,必须是他家敬之的。

    秦昌吉又喜又气,喜的是他竟然有血脉流落在外,气的是老二想杀他儿子。

    “必须把人活着带回来。”他吩咐道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一道黑影消失在书房。

    “呵呵,狗咬狗,好一出大戏。”刘氏笑出了眼泪。

    小庄子外,两班人马狭路相逢。

    一前一后翻入院中。

   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,灵曦也来了。

    小宝年纪小,母子俩是一起睡的,黑衣人一看,长得确实像伯爷,握着长剑就要刺过去,后面的黑衣人赶紧截住。

    迅速开打,沈春桃又没聋,自然被吵醒了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”

    尖叫声穿破黑夜。

    庄子上的人被惊醒,想起管事的白天的叮嘱,所有人捂着被子,自己把自己哄睡。

    沈春桃求救无门,用被子做结界,紧紧抱着小宝。

    嘴里念念有词,“男主不会有事的,男主有事的。”

    “娘,我怕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怕,你不怕,你是男主,谁都不能杀你。”沈春桃一边发抖,一边碎碎念。

    不知什么时候,灵曦加入战局,一下刺死这个,一下干掉那个。

    反正都穿着黑衣。

    谁认识谁啊!

    没一会儿,地上尸体横七竖八。

    灵曦给自己贴上隐身符,打晕母子二人,塞进空间,进城后,把人一扔,溜了溜了。

    清晨,沈春桃醒来,发现自己躺在地上,又是一声尖叫,左看右看,幸好小宝也在。

    抬头一看,“是宣平伯府。”

    此时此刻,沈春桃完全不去想她是怎么到这的,只想快点见到伯爷,让伯爷把她们母子俩高高兴兴迎进门。

    苦日子她是再也不想过了。

    【宿主,为啥要帮他们。】

    “不送他们一程,秦家二房恐怕会对他们赶尽杀绝,万一把男主弄死了咋办?”

    灵曦不在乎沈春桃的命,但小宝必须活着。

    不过,如何活?活的怎么样?

    她得好好想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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